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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司法局“三管齐下”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苍南县司法局围绕法治建设要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开展行政争议化解调处各项工作,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全县行政诉讼案件仅败诉1件,败诉率1.27%,较往年有明显下降趋势。

一是重视源头治理,“双下降”工作有序推进。将行政败诉率整治作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之一,多次召开囊括乡镇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相关会议,全面梳理有败诉风险的在审案件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及时化解。通过全县法治政府工作会议的契机,重点对行政案件败诉率整治工作做再动员、再部署。积极开展实地督导,按照行政诉讼梳理出的“风险清单”,由县司法局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乡镇协调化解争议案件,对行政诉讼案件多发及败诉重点单位进行走访全覆盖,检查和督促做好案件化解调处及落实行政诉讼败诉率整治的相应措施,从而协助引导行政争议案件通过调解得到解决和化解。

二是重视争议化解,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多方联动化解机制。推动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进驻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开展实质性运作。按照县检察院、县法院和县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和府院互动协作机制。通过与县人大、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建立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同时通过与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方式,加强对行政争议化解的整体性、针对性指导,研究部署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降低行政败诉率。完善行政应诉和行政败诉情况通报制度,对行政败诉和高风险案件化解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做到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小结。定时通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等情况,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问题。

三是重视规范执法,开展行政争议多发领域专项治理。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败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考核,增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通过强化具体行政行为的集体决策、对败诉案件的评析与整改等手段,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具体执法能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一把手”带头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通过选取典型案件组织开展“三合一”庭审、旁听、讲评活动,通过持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行政应诉和争议化解能力,坚决遏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高发、败诉率持续上升。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7件,出庭率为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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