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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0/2021-0007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流程

(一)网上预约

申领人应于2021年4月18日12:00至20日24:00,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预约现场领取时间。

(二)现场领证

1.领证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领证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温州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二、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人群聚集,请申领人根据预约时间前来现场。申领人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取号排队,并在指定位置等待就坐。

(二)申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不得委托他人领取。

(三)申领人应遵守温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并提前核查本人健康码状态。领证当天本人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体温测量小于37.3℃,方可进入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四)申领人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请立即就诊,推迟领证。领证过程中发现申领人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立即中止颁证,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四、温馨提示

(一)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可在现场领证时间结束后联系我局,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二)如有不明问题,可致电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咨询。联系电话:0577-88368816(领证现场电话)、0577-88360907、88956293(其他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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