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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司法局分级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三个“量化”

洞头区司法局创新建立多层级、漏斗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构建纵向“分级负责”贯通上下、横向“多元化解”衔接到边的立体化防控化解网络,实现矛盾纠纷层层分流,逐级化解。

一、合成“全科平台”,实现效能集约增能量。整合各方资源,打造村级网格平台、(街道)乡镇实战平台和区级指挥平台,形成矛盾纠纷“大调解”、调处体系“大融合”的工作格局。村级网格平台依托全区134个网格架构,凝聚全科网格员、“两地双评议”党员、志愿者、乡贤等基层调解力量。(街道)乡镇整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品牌调解工作室、四个平台等调解中坚力量;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建立“1+5+12+N”模式,整合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劳动仲裁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12个中心,做到“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

二、推行“分级负责”,强化溯源治理控增量。一是基层“首问”。以网格为单元,简易纠纷由网格员现场处理,一般纠纷由网格员现场受理后提交村级平台,由村级调解委员会或重点村、连片村调解员化解。二是乡级“会诊”。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信息收集、受理分流、综合处置等功能作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分类派发,汇聚综治、派出所、安监所、综合执法等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纠纷;对村级平台上报的矛盾纠纷优先“接诊”处理。三是区级“终诊”。依托矛调中心强大后盾实现区、乡、村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时响应村、乡级平台诉求,实时介入属地重大矛盾纠纷,按需调用区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两级调解专家库成员实现区域内矛盾纠纷闭环处理。

三、深化“多元化解”,加强联动处置提质量。一是巩固人民调解“主阵地”。着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传统调委会两名、行专调委会三名的标准配备专职调解员。依托ODR线上调解平台实现司法确认零次跑。二是构建行政调解“一张网”。成立区级行政调解委员会,指导职责部门进一步梳理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并落实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行政调解中心入驻区矛调中心,打造行政争议“一站式”解决实体和网络平台。三是打造社会协同“共同体”。充分挖掘海岛特色资源,建立“船老大”调解工作室,打造海渔事纠纷调解进阶模式。擦亮海霞品牌,创建“海霞妈妈”、“她管家”调解工作室,联合海霞妈妈总部、妇联共同谱写社会力量群防群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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