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0/2021-0001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 ||||
|
||||
2020年温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领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和地点 (一) 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30,下午2点至5点) (二) 地点:温州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 二、 注意事项 (一)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防止人员集聚,有效减少申领人的等待时间,请申领人员严格遵守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材料进行申领。 (二) 携带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 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 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毕业证书信息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原为C证证书持有人在现场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C证证书的原件(正本和副本)。 5、 司法部公告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 防疫要求 (一) 申领人员应当遵守温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温州市司法局疫情防控检查。 (二) 申领人员应佩戴口罩,并提前核查本人健康状态,现场申领时本人出示的健康码须为“绿码”,并经现场体温监测低于37.3℃,方可进入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大厅内申领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其余申领人请现场取号后在等候区等待。 (三) 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人员,需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经现场体温监测低于37.3℃,方可进入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四) 申领过程中发现申领人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立即中止申领,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联系方式:0577-88360907、889562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