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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
关于建立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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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整合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精准法律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建立“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现将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成涵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仲裁员等七类人员的150名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公共法律服务事务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公益法律服务、人才“传帮带”、业务培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等方面的智库作用。 二、申报条件 申请入选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大局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年龄60周岁以下(年龄视情况可适当放宽),在所申报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知名度; 3.未受过刑事处罚; 4.最近3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5.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 5.积极参加行业各类活动,热心公益法律服务。 三、申报程序 1.报名推荐。专家库成员的选拔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各县(市、区)司法局、各相关处室要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家名单由律工处负责;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家名单由公法处负责;人民调解员专家名单由促进处负责;仲裁员名单由温州仲裁院负责;法律援助律师名单由法援处负责。 2.资格审查。根据推荐单位意见,组织对申请专家进行审查,初步确认入库人员名单。 3.确认资格。经审查无异议的申请人,颁发聘任证书并收录入库。 四、专家库管理和使用 专家库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管理,负责日常联系与衔接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相关业务处室做好配合。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业务处室于9月15日前完成报名推荐工作,将《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局公法处。联系人:涂丰煌,联系电话:88365301。 附件:1.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名额表 2.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推荐汇总表 温州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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