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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司法局“三进三有”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为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的学习宣传氛围,洞头区司法局突出宣传重点,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近群众心里。

一、法典进基层,分层分类有重点。一是地摊普法添活力。组织“法润兰香”法律服务队前往中仑村、新城社区等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法律咨询等方式,结合现实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七大亮点进行详细解读。截至目前,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法治宣传活动4场,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二是民俗普法领风尚。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法治文艺演出,将民俗文化与法治宣传相融合,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典精神,让美丽乡村成为普法新基地。截至目前,共开展群体性法治文化活动2场。三是巡回普法重实效。组织法律工作者、农村法律顾问等人员进村居、进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基本构成、新旧条文对比等展开讲解,进一步增强村民和企业负责人的法治观念。截至目前,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村居、进企业巡回宣讲7场。

二、法典进机关,明确职能有担当。一是抓牢长效机制建设。印发《关于开展“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明确纳入“七五”普法考核验收范围,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普法考试和依法治区考核。二是抓牢“关键少数”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区委常委会议会前学法内容,通过“以讲促学”“以学促讲”的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带头依法行使职权。三是抓牢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教育。组织法官、公职律师到区人大、区政协等部门开展专题讲座,结合诸多社会热点和真实事例,系统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撰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各部门依托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会。截至目前,共开展机关学习会7场,专题讲座2场。

三、法典进网络,学习宣传有氛围。一是新旧对比明概念。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亮点,整理《民法典(草案)》新旧对比图,在“洞头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群众动动手指即可从不同角度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日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截至目前,共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资讯12篇。二是以案释法促理解。在新媒体平台开设“法治云课堂”专栏,发布知名法学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解读课程,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益宣传片,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让“高大上”的法条落地到生活细节中。截至目前,共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案例解读视频4期。三是全面宣传拓广度。通过普法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凸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保护群众权益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式的法典,使法典精神入脑入心。截至目前,共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短信27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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