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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司法局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乐清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作用,为我市未成年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预防先行,精准普法提升未成年人法律素养

乐清市司法局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吸引更多未成年人参与学法用法活动,增强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达到超前防范效果。

一是完善“亮眼工程”,增强自身法律意识。结合该市的“普法亮眼 护航青春”校园普法项目、“普法校园行”、“法在心中”等活动,通过法治讲座、现场宣传、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各类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的法治宣传,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截止到2019年11月,“亮眼工程”校园普法公益讲座已经超过530余场次,足迹北京、上海、深圳、嘉兴、杭州、丽水、台州等地,受教育学生达28万人次。

二是结合“小清说法”,营造社会法律氛围。用以案释法之“小清说法”电台法治栏目为依托,联合其他部门共同推出未成年人主题的相关法律案例。通过实例深入浅出地向未成年人传授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正确辨别是非与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意识等各方面的知识,营造全社会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实践活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利用该市各地的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通过展板、普法动漫、模拟法庭、法治实践等各种形式,不断创新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寓教于乐,达到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援助护航,精细服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依托基层工作站,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深入中小学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接受现场咨询,广泛宣传青少年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帮助青少年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教育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自觉遵纪守法,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法律援助中心把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及时、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选择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成立援助专业团队。并通过与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合作,及时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案件引流至法律援助渠道。重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质量,对案件承办实行全程监控。2019年以来,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9件。

三、矫正帮扶,精心助力筑造未成年人美好未来

一是分类管理,特殊保护。日常管理中,注重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隐私,与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分开学习、劳动。矫正小组成员必须包含法定监护人,志愿者配比按1:3配置,日常奖惩结果不予以公示。期满解矫后,对其矫正档案予以封存,保护其隐私。

二是教育为主,注重疏导。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等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注重心理咨询师的介入以及正确引导,提高其明辨是非和保护自我的能力,更好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同时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家庭监管缺失的现状,反复与监护人进行沟通,积极引导、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

此外,对于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碰到的实际问题,采取联合帮扶的方法。如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协助安排继续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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