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司法动态 > 基层动态
洞头区司法局“三个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洞头区司法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着眼辖区特色和重点人群,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特色化,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一是进一家海岛民宿,打造洞头特色顾问试点服务。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法治环境支撑,开展洞头区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试点工作,经区司法局、民宿联盟代表和南洋律师三方商讨研究决定,开展洞头区“渔悦东屏·民宿联盟”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公益服务试点合作,以顾问形式推进海岛式民宿法律服务。

二是走一次外岛上门,提供洞头特色公证上门服务。洞头区法律援助中心严格遵守《法律援助条例》,针对70周岁老年人办理遗嘱(遗赠)公证事项提供法律援助途径,免收公证费,进一步做好遗嘱(遗赠)公证的惠民工作,凸显法律援助中心对老年人强烈公证需求的人文关怀。对于交通不便的外岛老年人,洞头公证处一贯秉承方便群众上门服务的方式履行洞头特色的外岛特殊上门公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下一回海边,守护洞头特色就地法援服务。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宣传一方”的原则,洞头区司法局联合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对7个非法捕捞的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在海边篮球场室外开庭,开展刑事法律援助案例宣传,同时提升海岛渔民的禁渔期间守法意识和法律援助知识,做好法律援助室外宣传,就地惠及渔民法援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