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0/2019-00173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10-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陈先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局直属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市直各公证处,温州仲裁院: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陈先豪同志任温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免去其温州市司法局复议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欧世楷同志任温州市司法局应诉协调处处长; 林志数同志任温州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处处长; 邱新楚同志任温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免去其温州市司法局直属分局局长职务; 黄忠义同志任温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免去其温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职务; 卢宪铭同志任温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处长; 孔益佩同志任温州市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处处长; 张余友同志任温州市司法局直属分局局长,免去其温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杨功除同志的温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处处长职务。 陈先豪、欧世楷、林志数、卢宪铭、孔益佩、张余友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
中共温州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
||||